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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退換貨政策 |

退換貨說明

於本網站完成購物,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享有7日鑑賞期,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詳見以下說明:

 

一、拆封請全程錄影:

  • 為了保障雙方權益,請您在開箱過程中務必全程錄影,以確保商品是否遺漏。
  • 寄錯、缺貨、瑕疵品等,請皆以「完整錄影檔」為依據,(從外送箱未開封的完整狀態開始拍攝才是完整錄影檔)。影片需清楚拍攝【未拆封狀態】、【開箱過程】、【物件本體】、【貨品明細】等。
  • 影片需提供「原檔清晰開箱影片」,快轉或有明顯剪輯痕跡的影片皆不在受理範圍。
  • 商品若有疑慮,請您於收貨當天起(含),3日內附上實體出貨單與完整錄影檔為依據告知,逾時恕不予受理。

 

二、換貨:

  • 本公司不提供更換品項之服務。若您欲換成其他品項或規格,請先辦理原商品退貨,再重新訂購您所需要的商品。
  • 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商品本體、內外包裝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等的完整性,請勿缺漏任何附件或損毀外盒。
  • 請您以送貨時之原包裝紙箱或紙袋,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,若原紙箱紙袋已遺失或破損,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,請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

 

三、退貨:

  • 常溫商品
    • 收到商品後可享有7日免費鑑賞期(含例假日),鑑賞期係供您參考,但並非拆封試吃。退換貨(依照退貨程序辦理退貨)時敬請保持原包裝商品的完整,我們完全保障您的購物權益。
    •  退貨的商品必須必須回復原狀,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 (包含主商品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隨機文件、贈品、活動贈品等)
    •  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限:
      •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,您將商品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。
      •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,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  • 低溫商品:
    • 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日猶豫期。
    • 辻利茶舗所販售之低溫產品,屬消保法定義之生鮮食品,因此低溫商品出貨後,除非商品本身重大瑕疵,概不接受消費者無條件退貨。
    • 如遇商品重大瑕疵、到貨毀損、數量及品項與訂購不符須辦理退換貨者,請維持商品及包裝的完整,不接受部份退貨,請將收到之全數包裝與配件,於2日內辦理退換貨,逾期恕無法受理。

 

四、退換貨流程:

  • 如欲退貨,請在7日內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繫辦理退貨,我們將安排宅配人員前往取件:
    • 官網線上客服
      •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10:30-17:30
      • 客服專線:02-27615307
      • 客服信箱:onlineshopcs@tsujiri.com.tw
  • 請務必將您所訂購之完整商品、配件、贈品放入原箱內,以利後續退貨商品查驗作業。(若為組合商品,所有商品需一併退回。)
  • 每張訂單僅提供1次免費退貨服務,如於7日內需加退商品,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$100。
  • 退貨如造成購物金額未達免運費標準,將於退款時加計原訂單之$100運費;若原先符合促銷活動,後因退貨而未達活動標準時,退款金額也會扣除活動差額,若有贈品也需煩請將贈品一併退回。